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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律师协会会员保障、帮扶政策指南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9   查看次数:2536


作为广大律师的“娘家”,为当好“娘家人”、办好“贴心事”,近年来,安徽省律师协会、合肥市律师协会为广大律师会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帮扶政策。为了让更多的律师会员知晓相关政策,以便在遇到生病、生活困难等情况时,可及时申请相关救助,合肥市律师协会特拟制如下指南:

一、可以申请哪些救助?

目前,合肥市律师协会会员共有一份保险、两项基金可以申请。分别为:“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和“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

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一)符合条件的律师可以申请“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

“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是安徽省律师协会为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投保的包含律师职业责任险、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附加意外医疗险)在内的多项保险组合。

详情参见《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服务指南》。

(二)符合以下情形的律师可以申请“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

1.意外伤害致残;

2.罹患重症;

3.目前医学无法治愈的疾病;

4.死亡的;

5.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事由。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律师还可以申请“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

因重大疾病、死亡等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在我市执业的律师会员。

三、救助申请时限

(一)申请“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

对于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之日起十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95518,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增设安徽省律师协会保险项目专属服务电话18956077515,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报案与咨询,配合做好理赔相关事宜。

(二)申请“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

患病诊疗期间、自疾病诊断之日或诊疗终结之日起6个月内;因意外事故致残的自伤残等级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因故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

(三)申请“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

1.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患病诊疗期间、自疾病诊断之日或诊疗终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

2.因意外事故等导致伤残的自伤残等级确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

3.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死亡且家庭生活困难的自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

四、可以获得多少救助?

(一)申请“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

重大疾病首次确诊,赔偿限额12万元人民币;意外事故、残疾赔偿限额12万元人民币;意外伤害医疗(门诊、住院)限额2万元人民币。具体见《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服务指南》。

(二)申请“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

符合条件的申请,一次性给予互助金10000元。有特殊情形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上浮,但最高不超过20000元。紧急情况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先行决定给予5000元以下的救助金,由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确认。互助基金发放总额以实有资金总额为限。

(三)申请“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

根据申请情形不同,可获得5000-50000元人民币的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基金年度预算情况确定审批金额。

五、如何申请及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一)申请“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

保险公司设立了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话号码:95158。也可直接与安徽省律师协会一揽子保险相关负责人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43627。申请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详见《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服务指南》。

(二)申请“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

申请人在申请时限内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邮箱( hflxhyb@126.com ),纸质版材料现场提交或者邮寄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由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省律协。申请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详见《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三)申请“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

申请人在申请时限内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邮箱( hflxhyb@126.com ),纸质版材料现场提交或者邮寄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申请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详见《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六、申请后多久可以获得救助?

(一)申请“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

详见《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服务指南》。

(二)申请“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

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定期采取会议等方式对救助申请事项进行审议,并讨论确定互助金的发放金额。互助金由省律协秘书处转至申请人所属律师协会账户,由所属律师协会向申请人发放。

(三)申请“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

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集中审核会议,会议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集中审核并确定审批金额。基金管理委员会确认审批结果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救助金发放给救助对象或救助对象所在单位,救助对象死亡的发放给申请人或救助对象生前所在单位。

七、其他事项

本指南仅对“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和“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部分条款进行了归纳、罗列,

其他具体事项,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或咨询合肥市律师协会会员部。部分政策及规定因完善、调整、修改等原因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政策规定为准。

市律协会员部联系人:曹慧康、朱美琳;

电话: 0551-63631339;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

 

《合肥市律师协会52公益基金管理办法》链接:

article.php?id=2195

《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办法》链接:

article.php?id=2437

《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服务指南》链接:

article.php?id=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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