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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所需提交的材料
信息来源:律师工作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8   查看次数:31109


(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doc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安徽省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原件备案页需加盖合肥市司法局档案调入签章);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和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三证原件交回)    

6.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该事项可用承诺制 见附件: 无故意犯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7.专职执业的证明:原有工作后又失业的,应提供辞职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并提供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原有工作后退休的,应提供批准退休的文件。一直无业的,应提供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无业证明可用承诺制,原有工作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无业证明 见附件:专职执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8.除离退休人员外,其他申请人要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在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证明(该事项可用承诺制 见附件: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并同意其在本所执业的审查意见; 

10.本人近期免冠、着正装、2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11.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并按序排列。

 

(二)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doc);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安徽省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还要提供我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出具的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和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三证原件交回)

6.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该事项可用承诺制 见附件:无故意犯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7.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科研机构工作证复印件(该事项可用承诺制 见附件: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8.高等院校盖章确认的当年度及以上一年度的教学任务书;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并同意其在本所执业的审查意见;

10.本人近期免冠、着正装、2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11.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另,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在外地实习及参加新律师上岗培训经历须经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确认。

注: 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并按序排列。以上材料的原件需经当场核实。  

 

(三)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附件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律师执业登记表.docx);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安徽省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还要提供我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出具的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需满二年以上);

6.申请人本人填写、所在公司同意其申请公司律师的证明并盖章;

7.国有企业购买社保证明;

8.本人近期免冠、着正装、2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注: 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并按序排列。以上材料的原件需经当场核实。

 

(四)申请公职律师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附件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律师执业登记表.docx);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安徽省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还要提供我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出具的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所属单位同意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6.所属单位出具的部门(如法制处(科)、法规科、法务部等)任职正式文件(党委文件、三定方案);   

7.本人近期免冠、着正装、2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注: 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并按序排列。以上材料的原件需经当场核实。  

 

(注:以上所有开具的相关证明3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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